台民调:蔡英文声望破44个月新低,系上任以来单次声望跌幅最大******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民进党在“九合一”选举中大败,台湾地区领导人蔡英文在开票当晚辞去民进党主席一职。台湾“民意基金会”20日公布最新领导人声望调查显示,蔡英文的施政声望破44个月新低,也是她自2016年5月上任以来的6年7个月中,单次声望跌幅最大的一次。
据台湾“风传媒”20日报道,当天发布的民调显示,在20岁以上台湾人中,针对蔡英文处理岛内大事的方式,包括重要人事安排与政策的提问,结果发现10.2%非常赞同,27.3%还算赞同,26.1%不太赞同,20.3%一点也不赞同,16.1%没意见、不知道或拒答。换句话说,最新民意显示,37.5%基本上赞同蔡英文处理大事方式,46.4%不赞同。
“民意基金会”董事长游盈隆分析称,这项调查传达了一个清楚且重要的信号,那就是不赞同蔡英文领导方式的人已远超过赞同者,意味着其民意支持度已大量流失,开始陷入新的执政困境。与最近一次10月的调查相比,蔡英文的声望出现巨大变化,其领导人表现赞同率重挫13.7%,换算实际人口数,等同流失约264万选民的支持;不赞同率激增8.7%,也等同新增168万人反对。
游盈隆认为,有几点值得注意。从年龄层看,除了20-24岁外,25岁以上的所有年龄层都呈现多数不赞同蔡英文处理大事的方式;即使以最年轻的20-24岁人群来看,42%赞同,30%不赞同,差距只有约12%,这和过去动辄相差数十个百分点而言,“是小巫见大巫”。其次,从教育背景看,可明显看出受教育程度越高,不赞同蔡英文处理大事方式的比例越高。例如初高中教育程度者,有50%赞同蔡英文,34%不赞同;大学及以上教育程度者,36%赞同,48%不赞同。
报道称,这次民调显示,国民党重返岛内第一大党。针对岛内政党支持度,结果显示,24.7%支持民进党,25.1%支持国民党,17.7%支持民众党,4.5%以及2.5%的人士分别支持“独”派小党“时代力量”和基进党,其他政党合计1.5%,22.9%的人则没有特别支持哪派政党。国民党支持度这次飙涨6.5%,创下2019年11月以来的最高点,也是2019年7月以来第一次超越民进党。(余 枫)
(环球时报)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