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飞”后的贵州习酒距离上市还有几个路口******
2022年,贵州习酒“单飞”这一事件备受业界瞩目。12月29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贵州习酒发生多起工商信息变更,公司名称由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贵州习酒股份有限公司,市场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随着更名完成,持续了近半年的贵州习酒“单飞”在2022年末告一段落。与此同时,业内有关贵州习酒上市的讨论声渐响。脱离茅台后,贵州习酒上市将不再涉及同业竞争,贵州习酒距离敲钟上市或许更进一步。
贵州习酒“单飞”
近日,贵州习酒发生多起工商信息变更,贵州习酒企业名称卸下“茅台”二字,一时间,贵州习酒挥手告别茅台走向“单飞”路再次成为业界焦点。
北京商报记者梳理了解到,贵州习酒“单飞”持续了近半年时间。6月10日,贵州习酒退出茅台集团财务公司。随后,7月12日,茅台发布公告称将划转所持贵州习酒股权至贵州省国资委。同期,张德芹调任贵州习酒任党委书记、董事长。7月15日,注册资本37.5亿元的贵州习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习酒集团”)成立。7月29日,茅台完成划转贵州习酒股权至贵州省国资委。仅在20天后,贵州习酒股权再次发生变更,贵州省黔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习酒集团加入股东行列。时隔4个月,贵州习酒发生多起工商信息变更,其中,贵州习酒由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贵州习酒股份有限公司。此外,贵州习酒市场主体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随着名称变更完成,贵州习酒脱离茅台事件暂告一段落。
关于完成名称变更等多起工商信息变化,北京商报记者向贵州习酒发送采访提纲,但截至发稿,对方尚未予以回应。
广科咨询首席策略师沈萌指出,变更主体类型是为了打破原有类型对贵州习酒独立发展的限制,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实现更灵活的股权机制。不过,虽然独立上市是贵州习酒长期发展的目标,但不是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就一定是为了上市,况且以当前贵州习酒的业务规模也不足以支撑一家大型上市公司。
谁是酱酒第二股
业界将贵州习酒的变化与上市挂钩并非强行“组CP”,实际上,贵州习酒曾多次喊出上市口号。
据了解,早在2012年,时任贵州习酒董事长的张德芹就曾公开表示“习酒一定要上市”。而在2021年2月,习水县代表团曾在遵义市第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时表示,会全力支持和推动贵州习酒上市。此外,2014年、2017年、2019年,贵州习酒都曾宣布将实现上市目标。不过,以如今既定事实来看,贵州习酒多次上市计划均以失败告终。
如今,贵州习酒已成为股份有限公司,在业绩层面,曾倚靠茅台这棵“大树”的贵州习酒也在业界站稳了脚跟。12月26日,贵州习酒发布一则《致经销商朋友的一封信》中指出,贵州习酒已实现含税销售收入超200亿元。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贵州习酒的营收目标是177亿元,如今,贵州习酒已经超额完成目标。
值得注意的是,脱离茅台后,贵州习酒不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贵州习酒上市路上的最大障碍已扫清。不过,由于股东变更,贵州习酒在三年内无法IPO,尽管上市障碍已经扫清,但依旧无法排上日程。此外,随着酱酒市场的快速发展,酱酒行业内,郎酒、国台酒业都是贵州习酒的有力竞争对手,届时酱酒第二股花落谁家仍不能下定论。
打破酱酒格局
对于贵州习酒而言,“单飞”意味着有了独立上市的资格。而对于酱酒行业而言,贵州习酒的“单飞”则意味着酱酒格局将要被打破。
离开茅台后,贵州习酒从茅台旗下产品成为市场中的独立品牌,在酱酒市场的发展空间也将更大。从产品价格带看,贵州习酒产品主打中端市场,品牌主力产品价格带分布在300-800元内。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在贵州习酒京东自营旗舰店中,多款习酒产品有超50万条评价,销量十分可观。当贵州习酒独自进入酱酒市场中,中端价格带将迎来强势劲敌。
值得一提的是,在产能方面,贵州习酒也有着诸多优势。据了解,目前贵州习酒正在推进扩产技改,“十四五”技改(第一期)1.8万吨新产能及配套项目正在建设中。按照规划,到2026年习酒产能将达10万吨。
有品牌、有产能,贵州习酒这个“新”加入到酱酒行业的品牌或将成为行业内多个品牌的竞争对手。
沈萌指出,茅台是最知名的酱酒,但酱酒不只有茅台一个品牌。贵州习酒独立发展是从品牌角度的考虑,而无论是之前同属一家,还是之后各自发展,都只会让酱酒行业更具活力。
北京酒类流通行业协会秘书长程万松指出,贵州习酒的拆分独立,对酱酒品类的健康发展有利,丰富了优质酱酒的产品种类。此外,还对贵州酒业结构优化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将带动贵州白酒形成了规模梯次增长的产业结构。
北京商报记者 刘一博 王傲/文 贾丛丛/漫画
·专家观点 ·
北京酒类流通行业协会秘书长程万松:
“单飞”后贵州习酒的变与不变
贵州习酒建厂70年以来,企业发展的基因比较稳定。从茅台中拆分独立出来,从市场端来看,影响不大,因为贵州习酒长期坚持与茅台保持“跟随不模仿”的策略,从产品定位到营销策略,都有自己独立的一套打法,而且市场也印证了这是一套成功的打法。
影响比较大的方面是股权结构和企业管理层面,在资本市场化、管理市场化等方面,贵州习酒有了更大的自主权。
·记者手记 ·
上市不会是任何一家企业的终点
持续近半年的贵州习酒“单飞”暂时落下帷幕,当贵州习酒卸下“茅台”这一前缀,虽然拥有了上市资格,但也失去了知名靠山。
对于贵州习酒而言,未来不仅要面临交易所响起的钟声,还要面临产品结构优化、消费客群细分、品牌锻造等诸多问题,可谓任重而道远。
3斤肉上桌只剩1斤多店家称是正常现象******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我们点了3斤肉,结果菜端上桌之后重量只有1斤多。从店员到厨师再到老板都说菜品缩水是正常现象。”
在天津工作的张文(化名)不久前和几位朋友一起来到一家铁锅炖吃饭。店内富有东北特色的装修和座无虚席的大厅让张文对菜品充满期待,但等到菜上了桌,张文感觉到不对。
张文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他们点的3斤肉包括1斤鸡肉、2斤鹅肉,服务员把菜倒进锅里后,分量一眼看上去就不对,而且只能看到鸡头和鸡爪。“我们刚开始以为是饭店少上了鹅肉,便叫来服务员询问情况。服务员表示菜品已经上全了,还找来了厨师,厨师说这些肉都是他刚刚炒过的,鹅肉鸡肉都在不会有错。”
最后,饭店老板也来了,坚持说菜品没有任何问题:“我们的肉分量都是足的,只是生肉变成熟肉的过程中会缩水,1斤生肉制成菜品可能在6两左右,这都很正常,不信的话可以去后厨看。”但当张文真准备去看时,老板却又借故离开,摆摆手说“店里生意忙,不要再闹了”,还说多送他们一份花卷和贴饼。
“这样看来,3斤肉熟了后可能只剩一半,缩水多少全由老板说了算,根本不公平。”张文说,除了肉量少,肉的“内容”也让他们感到不满。“锅里鸡脖鸡头鸡屁股都有,还有全是白膘的带皮鹅肉,真正能吃的没多少。”
缺斤短两、菜品缩水、以次充好、掺杂水分……张文就餐时遇到的糟心情况并非个例。北京市民孙洋(化名)不久前来到一家蒸汽石锅鱼店就餐,在选鱼时,老板不仅将桶和里面的水一起称重,结账时本来3斤多的鱼,却按4斤计算收费。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多批旅游市场整治典型案例,就有商家擅自偷换消费者提供用于海鲜加工的活鱼、在销售皮皮虾的过程中存在掺杂水分、缺斤短两等情况。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向记者介绍,类似这种“缩水”的缺斤短两行为,是餐饮界不够诚信守法商家的借口。不只是肉,很多食材煮熟后都会严重缩水,餐饮机构作为专业一方,生熟关系应当提前进行说明,或者在菜单上标明,顾客要求对菜品进行查看,称量时也应配合,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陈音江举例说,假如消费者要了一份炒鸡,结果全是或者大部分是鸡头鸡脚这样的边角料,明显不符合一般人的消费习惯,属于以次充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朱晓娟认为,就餐中的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各方应共同打造和维护安全、合理、公平的就餐质量、环境与秩序。
朱晓娟建议,商家要树立长线思维,诚实守信,应该依照餐饮行业惯例对就餐食材的计量方式等进行明示告知。对于行业协会而言,应该针对餐饮消费中反映的普遍问题进行针对性行业指引,出台自律管理细则,引导餐饮行业建立并执行合理的行业惯例,要求餐饮企业对事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解释与说明,做到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
北京瀛和(三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华认为,监管部门除了关注餐饮经营企业的许可、卫生条件等硬件外,对于餐饮消费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应进行主动监管,采取抽查、约谈等方式进行事前事中的防范与规制,对于有关投诉,要及时回应与处置。
在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长、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乐其看来,有关部门应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比如某餐厅出现欺诈行为,就要第一时间将此餐厅的信用记录发布在官方网站或者公众号。同时监管部门可以加强对投诉的途径和方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还应规范餐厅菜单和发票的设计,实现信息对称。菜单、发票的设计要规范、全面,比如注明菜肴的名称、分量、价格以及原料的规格;在客人结账时提供规范的发票,发票上有菜肴名称、单位、单价以及总价,这样如果消费者遭遇欺诈,发票就会成为一个有力的证据。只有充分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信息对称,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消费者被欺诈。”杜乐其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